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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见义勇为被刑拘”案 福州检方认定男子属正当防卫不起诉
来源:联合早报 | 作者:责编:李冰 | 发布时间: 2019-02-22 | 234 次浏览 | 分享到:
备受关注的福州男子赵宇“见义勇为被刑拘”一案有了最新进展,福州市公安局昨天通报称,福州晋安区检察院认定赵宇行为属正当防卫,虽超过必要限度,但为鼓励见义勇为,对赵宇作出不起诉决定。赵宇律师则表示,接下来将继续看检察院如何回应,是否确定赵宇为无罪。

在这份官方通报中,福州警方称,去年12月,原本相识的李某和邹某(女)酒后一同乘车到达邹某住处,发生争吵后,李某被邹某关在门外,他踹门而入并和邹某发生肢体冲突,此时赵宇下楼制止正在殴打邹某的李某。

赵宇和李某在拉拽过程中倒地,两人起身后,李某打了赵宇两拳,赵宇随即将李某推倒在地,并朝他腹部踹了一脚。李某被踢中腹部后横结肠破裂,次日住院动手术,半个月后出院,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二级。

事后,福州晋安公安分局以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刑拘了赵宇。赵宇取保候审,后以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被移送晋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
晋安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,赵宇的行为属正当防卫,但超过必要限度,造成被害人李某重伤。鉴于赵宇有“制止不法侵害”的行为,综合全案事实证据,对赵宇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
赵宇一案最近引发舆论广泛讨论,在被刑拘14日、变更为取保候审期间,赵宇上周六在网络求助,该案迅速引发外界关注。不少网民为赵宇鸣不平,认为赵宇见义勇为,却成了“故意伤害”,接下来可能还要面临刑事制裁,这样的事例一再出现,容易滋生自私冷漠的社会现象。

晋安区检察院此次认定赵宇是“制止不法侵害”,是舆情发生后的案件反转。福州晋安公安分局前天才以“过失致人重伤罪”将赵宇移交晋安区人民检察院,起诉告知书显示,晋安分局认为,赵宇过失致人重伤一案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。

对于福州警方昨天的通报,赵宇案代理律师、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的范辰向百度APP表示不满意,指部分说明与事实不符,比如事情发生的起因、李某试图强奸邹某的行为都没在通报中提及。另外,起诉与否应该由检察院来声明,或者向赵宇送达相关法律文书,而不是由公安声明,“公安说检察院不予起诉,这个挺奇怪的”。

范辰也表示,官方通报中并没有说赵宇无罪,只说他是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,那其中隐含的意思是赵宇可能还是构成犯罪。

范辰认为,明显的见义勇为被定性为故意伤害,警方对赵宇事件的定性有问题,接下来他们要看检察院如何回应,是否确定赵宇无罪,而在确定无罪的前提下,他们将考虑争取国家赔偿,并向有关部门申报见义勇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