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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英九泄密罪成 二审判囚4月
来源:
大公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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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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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
2018-05-15
|
2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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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公文汇全媒体综合报道: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马英九泄密案出现逆转。台北地院去年一审判马英九无罪,检方上诉至高院二审,今日(15日)上午大逆转,判处马英九4个月有期徒刑,可以易科罚金12万元新台币,全案可上诉。
2013年台湾「最高法院」检察署特别侦查组调查法官贪渎案时,马英九涉嫌指示时任「检察总长」黄世铭把侦查机密,向时任「行政院」院长江宜桦报告,北检2017年3月14日侦结案,依「刑法泄密罪」、「通讯保障及监察法」、「个人资料保护法」等罪起诉马英九。一审法官虽认定马英九构成泄密罪,但认为马英九是行使职务解决院际争议,依法不罚;至于教唆泄密部分,则认为检方举证不足,无法证明马英九教唆黄世铭泄密,遂于去年7月判马英九无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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