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亚太贸易协议国平均降税三成
来源:文汇报 | 作者:马林 | 发布时间: 2018-07-02 | 742 次浏览 | 🔊 点击朗读正文 ❚❚ | 分享到:
       修正案生效 孟加拉国老挝获特惠税率安排

       香港文汇报讯  中国的开放步伐不停歇。中国商务部昨日发布消息称,《亚太贸易协议》(下称《协议》)第四轮关税减让成果文件─《亚太贸易协议第二修正案》(下称《修正案》)于昨日正式生效实施。《协议》6个成员国中国、印度、韩国、斯里兰卡、孟加拉国和老挝将对共计10,312个税目的产品削减关税,平均降税幅度为33%。这也是继6月28日中国发布2018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、29日出台外企备案管理新规后又一主动开放举措。北京经济学家指出,近期中国开放政策出台的频率「在改革开放历史上都是少见的」,足见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扩大开放。

       根据《修正案》,中国减让关税清单包括鱼类、蔬菜、茶叶、化工制品、钢铁制品、机动车零部件、机械电子及仪器仪表等产品;印度主要为动物产品、油籽、矿产品等;韩国为鱼类、鲜花、化学制品、皮革制品等;斯里兰卡、孟加拉国、老挝减税产品包括渔水产品、水果、香料等。同时,中、韩、印、斯四国还给予协议内最不发达国家孟加拉国国共1,259个产品特惠税率安排,给予老挝1,251个产品特惠税率安排,平均降税幅度均为86%。

       中国商务部表示,《修正案》是《协议》各成员国历经9年谈判完成的重要成果,是对《协议》的丰富、完善、补充和提升,体现了各成员进一步深化经贸合作、实现互利共赢的现实需求与美好愿景。《修正案》的正式生效,将为《协议》各成员国经济发展提供新助力,促进各成员国之间贸易继续增长,进一步推动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和「一带一路」建设进程。

       据了解,《亚太贸易协议》前身为签订于1975年的《曼谷协议》,是在联合国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主持下,为促进南南合作,在发展中国家之间达成的一项优惠贸易安排。2007年10月,《协议》各成员国启动了第四轮关税减让谈判,历经逾九年谈判,于2017年1月正式签署协议第二修正案。

       将启第五轮关税减让谈判

       中国于2001年正式加入《协议》。《协议》是中国参加的第一个优惠贸易安排,也是中国目前唯一涵盖东亚、南亚地区并在实施的优惠贸易协议。下一步,各方还将启动《协议》第五轮关税减让谈判,以及推进服务贸易、投资、贸易便利化和原产地等谈判。

       对此,中国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向香港文汇报表示,新一轮减税举措将有助于进一步促进成员各国的贸易往来,引导经济欠发达地区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,有助于《亚太贸易协议》逐步从一般性贸易协议向自贸协议发展。

       开放政策出台频率史上少见

       白明同时强调,面对美国单边主义行为愈演愈烈,中国近期落实了一系列对外开放新举措。这一方面显示了中国积极融入经济全球化的信心不会动摇,会按照自己的节奏继续对外开放步伐,另一方面中国开放的大门越来越大将增加美国逆全球化的压力,让中国在中美贸易摩擦中有更多回旋余地和底气。

       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崔凡接受采访时亦指出,近期中国开放政策出台的频率「在改革开放历史上都是少见的」,足见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扩大开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