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闻中心
news center
1.1为了用信仰力量防范道德风险和道德折磨,促进社会诚信、降低交易成本、增进人类福祉,根据国际通行法律原则与国际惯例,世界信用组织[WCO]制定本规则。
1.2本规则得以制定、适用与执行的主要法律依据如下:
(1)宪法的自由原则。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均赋予了人们维护自身正当权利的自由、维护社会正义的自由和发表言论的自由。
(2)法律的公序良俗原则。该法律原则赋予了人们维护社会正义的权利,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民法基本原则均包含公序良俗原则。
(3)法律的诚信原则。该法律原则赋予人们诚信的义务,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均将诚信原则作为其民法、商法的基本法则。
(4)法律的契约自由原则,也称自由约定原则。该法律原则赋予人们订立民事契约的自由,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民法基本原则均包含契约自由原则。
1.3因适用和执行本规则而作出的行为,均应视为世界信用组织[WCO]于美国特拉华州,以鉴证方或监督方身份参与订立并发生的三方或多方契约行为,该行为及该行为引起的相关争议,均适用美国特拉华州法律及美国联邦法律并受之保护,管辖权亦属于国际道德法院或美国特拉华州法院及美国联邦法院。如当事人对适用法律及/或管辖权法院另有约定或另有声明,其约束力不涉及至世界信用组织[WCO]。
1.4人们约定良心誓言或进行良心宣誓,适用本规则。
1.5本规则所称道德风险,它是指违反道德而给他人或社会带来利益损失的可能性。道德风险往往因信息不对称、奖惩不对称、权责不对称而产生。
本规则所称道德折磨,是指人们面临道德风险时产生的(是遵守道德而放弃不当利益、还是违反道德而获取不当利益的)心理冲突。
本规则所称良心誓言,是指以自己的良心、人格、信仰、健康、生命,郑重作出的誓言。
本规则所称良心誓言条款,是指具有良心誓言内容的条款。
本规则所称约定良心誓言条款,是指人们用合同等形式约定具有良心誓言内容的条款。
本规则所称良心宣誓,是指人们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,郑重宣读良心誓言条款。
本规则所称已立信个人,是指通过ICE80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评定及年度审核的个人,包括:诚信希望星个人、诚信启明星个人、诚信光明星个人。
1.6良心誓言条款的约定或进行良心宣誓,遵循合理、合法的原则。
1.7适用本规则的各方,在适用本规则的过程中,均应遵守诚信原则、道德底线、社会责任底线,行使和承担本规则约定的权利与义务。
1.8适用本规则的各方,均视同已充分知悉并承诺遵守本规则的全部条款。但是,适用本规则的任一当事人,如果发现本规则任一条款存在不公正之情况,有权在公开说明相关情况及理由和书面通知世界信用组织[WCO]的前提下,公开声明不受该条款的约束。
2.1有效的良心誓言条款应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:
(1)誓言导语
内容是:“本人**,本人作为**(表明本人身份,该身份应与第二部分内容具有相关性,如果身份已经表明或不表自明,可以省略本句),本人以自己的良心、人格、信仰、健康、生命,郑重作出以下誓言(承诺、保证):”。与该内容语义一致且表述无歧义的条款,均为有效的誓言导语。以内部投诉为例,下面语句作为推荐文本:
A、投诉人为个人的,无代理人的,誓言导语一般可为:“本人**,作为投诉人,本人以自己的良心、人格、信仰、健康、生命,郑重作出以下誓言:”;有代理人的,誓言导语一般可为:“本人**,作为投诉人的授权代理人,本人代表投诉人,同时以自己的良心、人格、信仰、健康、生命,郑重作出以下誓言:”。
B、投诉人为单位的,誓言导语一般可为:“本人**,作为投诉人的授权经办人、代理人,本人代表投诉人,同时以自己的良心、人格、信仰、健康、生命,郑重作出以下誓言:”。
(2)保证或承诺事项
该部分内容是指誓言人保证或承诺的事项,如:“本人保证提供的相关资料是真实的”;再如:“本人保证诚信地履行合同义务”。
(3)宣誓人
当事人为单位的,宣誓人可为单位法定代表人(实际控制人)或/及授权代理人或/及授权经办人或/及知情人。
2.2人们也可以加强誓言的内容,比如在誓言导语中加入:以自己的良心、人格、信仰,并以自己和后代的健康、生命,作出以下誓言(或者:保证等)。
3.1良心誓言条款的约定方式如下:
(1)合同方式。人们可以合同条款或合同附件的方式约定良心誓言条款。
例如:“本人作为合同甲方单位法定代表人,本人以自己的良心、人格、信仰、健康、生命,郑重作出以下誓言:本人保证不恶意拖欠债务”。
(2)声明方式。人们可以在相关资料中单方面声明良心誓言条款。
例如:“本人作为**事件的亲历者,本人以自己的良心、人格、信仰、健康、生命,郑重作出以下誓言:本人保证本人提供的证言是本人亲身经历的。”
4.1以下人员,有资格做为良心宣誓仪式的监督人:
(1)宗教人员(如:牧师等);
(2)教师;
(3)已立信个人。
4.2良心宣誓仪式的程序:
(1)确定和打印良心誓言条款。
(2)宣誓人举右手、左手按抚以下圣物:
A、如果宣誓人有明确的宗教信仰,则其信仰的宗教典籍(如圣经、古兰经等)为其圣物;
B、如果宣誓人没有明确的宗教信仰,则标明“父母子女”四个字样的纸张为其圣物。
(3)监督人郑重按句领读良心誓言条款,宣誓人郑重跟读。
(4)宣誓人在良心誓言条款文书上签名。
(5)监督人在良心誓言条款文书上签名,并注明左手所按圣物类别,如果有说明事项,可一并备注。
4.3如因特殊情况,不便或无法举行良心宣誓仪式,则有关人员在良心誓言条款下签名,视为已进行了良心宣誓。
5.1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5.2本规则所涉及术语,如其含义在本规则中未约定,其含义见《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国际信用行业术语》。
5.3各相关方依据本规则向世界信用组织[WCO](或ICE8000信用机构)提交的各类资料,其版权约定见《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文件版权管理规则》。
5.4各相关方知道或者理应知道本规则的任何条款或情况未被遵守,但仍不对此不遵守情况及时地明示地提出书面异议的,视为放弃其提出异议的权利。弃权方应自行承担因弃权而引起的损失等法律后果,世界信用组织[WCO]等有关方不对此承担责任。
5.5本规则会被修订完善,适用本规则的各方应充分注意本规则的修订,并适用本规则的最新版本,但本规则修订之前发生的行为,可不受新修订条款的约束。本规则最新中文版本的官方网址为:http://www.ice8000.org/gc/19.html。
5.6本规则版权属于世界信用组织[WCO],会员可以免费无限使用;非会员可在注明或声明出处的前提下免费用于学习、培训、研究、自用、转载、引用、改编、借鉴、参考、参照。任何单位或个人,均不得抄袭剽窃或变相抄袭剽窃或以其它方式侵权,否则,我们将于侵权事实调查清楚后对侵权的单位、个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联合曝光(向社会发布信用通缉令),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请勿侵权、侵权必究。
5.7本规则版本号表述形式为:ICE8000-a-b-c-d,其中:最前端的ICE8000,表明本规则属于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的标准之一;a为本规则在ICE8000体系标准集中的序号,如果本规则被废止,该序号有时会转给其它规则;b为本规则的最初撰写时间;c为本规则最新修订时间;d是本规则的修订次数。
5.8本规则由世界信用组织[WCO]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