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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振英:FCC在香港权利不能逾越基本法23条
来源: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 | 作者:责编:刘英 | 发布时间: 2018-08-08 | 443 次浏览 | 🔊 点击朗读正文 ❚❚ | 分享到:
       香港外国记者会(FCC)邀请“香港民族党”召集人陈浩天下周二(14日)演讲,引起社会各界强烈不满。全国政协副主席、香港前特首梁振英今日(8日)在社交网站再度发文,强调FCC“在港权利不能逾越23条义务”。

       梁振英引述基本法,指FCC除了享受新闻及言论自由的权利外,还要遵守23条下所列明义务,直言23条是一条清晰和绝对的红线,“在港权利不能逾越23条义务”。

       梁振英又解释称,由于23条是列于基本法第二章,故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是有必要回应FCC事件。

       梁振英昨日以英文发表题为《公开租约让市场决定》的文章,直言FCC租用政府物业一事值得检讨,特别对方已声言不排除日后邀请更多“台独”、“藏独”以至是“疆独”分子演讲∶“不知道全香港有多少业主会欢迎租客接待此等人士,平心而论,难道香港特区政府会欢迎吗?”